当前位置: 主页 > 新闻资讯 > 新闻资讯

灭火器再充装的要求和注意事项

随着绿色环保概念的不断完善,越来越多的产品可以重复使用,灭火器也不例外,灭火器使用完毕后,我们可以对其进行补充,这不仅节省了采购成本,而且是绿色环保的。

灭火器在用完了之后,经过专业的灭火器维修和检查之后,如果还能再使用,一般会建议进行灭火剂再充装,再充装的时候,有很多事项是需要我们注意的。


灭火器充装要求

1、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从出厂日算起,满5年后进行第一次送检和更换药剂,以后每满2年进行一次送检和更换药剂。

2、干粉灭火器瓶体报废期为10年;二氧化碳灭火器瓶体报废期为12年。

3、经过维修的灭火器必须符合该产品生产时所执行的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4、灭火器维修单位一般应经灭火器生产企业授权,从事授权企业产品维修业务。

5、灭火器维修和再充装时,维修单位必须逐个对灭火器筒体和贮气瓶进行水压试验。

6、ABC和BC干粉灭火剂灌装设备应单独使用,灌装位置完全分开,充装场地应独立分隔,确保不同种类的干粉灭火剂不相互混合和交叉污染。

7、灭火剂的充装应采用专用灌装设备,灭火剂的充装量和充装密度应符合该型号。灭火器的填充应逐具进行复称确认,并记录下来。建议填充在贮压式灭火器中的驱动气体应符合灭火器铭牌上规定的充装气体和充装压力的要求。


充装注意事项

NO.1


在进行灭火剂再充装时,注意要按原灭火器生产企业的要求进行操作,用于加注的灭火剂应与原始制造商提供和推荐的灭火剂产品类型和规格相同。


NO.2

用回收再利用的灭火剂再重装时,注意要满足相关条件。再充装前,应对未更换的零部件进行清洁处理,除水基型灭火器的零部件外,其余灭火器的零部件应进行干燥处理。


NO.3

当重新填充二氧化碳灭火器时,不允许使用加热方法,并且不能通过加压水的驱动力将二氧化碳灭火剂从储气筒填充到灭火器中。


NO.4

二氧化碳灭火器的钢瓶要逐个进行残余变形率的测定。

NO.5

喷嘴和喷射软管有变形、开裂、损伤等缺陷的,必须更换。灭火器的压把、提把等金属件不得有严重损伤、变形、锈蚀。


全国服务热线:

0512-68269119